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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听心声 共筑未来 ——“公开接待日”上线!
发布时间:
2025/05/28


为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,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,广泛听取职工、患者和社会人士对医院发展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提升患者、职工满意度,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,搭建院领导与职工和患者的沟通交流平台,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正式启动“公开接待日”活动。

一、接待安排
第三周 | 时间 | 地点 | 院领导 |
5月29日 08:30—11:30 | 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东院区1楼 | 党委书记刘志峰 |

二、接待方式
接待日当天在现场进行登记,根据登记顺序由院领导逐一接待来访。

三、接待须知
(一)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自觉遵守接待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,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(二)接待对象反映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.陷害他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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