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6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期间廉洁过节的工作提示


发布时间:

2026/04/30

2026年“五一”劳动节假期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问题,严明廉洁行医、廉洁从业纪律要求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,切实保障医院医疗服务、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,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示如下,请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

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摆上工作日程、周密部署安排。要坚持以上率下、以身作则,带头严守纪律规矩、带头弘扬优良作风,主动加强对科室全体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做到早提醒、早部署、早检查、早防范,坚决防范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。要结合眼科医疗行业特点,聚焦诊疗服务、药品耗材采购、设备引进、费用收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针对性开展廉洁警示教育,通过典型案例剖析、纪律要求重申等方式,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、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红线意识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,筑牢廉洁自律思想根基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严守行为底线

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严格遵守廉洁行医、廉洁从业各项规定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,坚守行为底线、不越纪律红线:

(一)严禁违规收送患者及家属的红包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电子红包、礼品、消费卡、土特产等各类财物,坚决杜绝“吃拿卡要”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;

(二)严禁接受药品、耗材、设备、试剂等供应商及相关合作单位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活动,严禁收受其提供的各类回扣、好处费,坚决杜绝利益输送;

(三)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或借子女升学、乔迁新居、生日寿宴等名义借机敛财,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其财物;

(四)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违规借用、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,严格执行公车封存、报备制度,规范公车使用管理;

(五)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实物,严禁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、违规报销费用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;

(六)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,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“一桌餐”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,坚决杜绝铺张浪费;

(七)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严禁借联谊之名搞小圈子、拉帮结派,坚决维护单位政治生态;

(八)严禁酒后驾车、醉酒驾车,严禁参与赌博、吸毒等违法违规活动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;

(九)严禁在医疗服务中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切实履行医者职责,保障患者就医权益,维护医院良好诊疗秩序;

(十)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、脱岗漏岗、迟到早退,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,确保节日期间医疗服务正常运转、应急响应及时高效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

医院纪检部门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,在“五一”假期期间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,聚焦“十个严禁”要求,紧盯重点科室、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,采取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。同时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广泛接受群众、患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,坚持快查快办、从严处置。对顶风违纪、屡教不改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。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、监管不严,导致科室出现违规违纪问题、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,以严肃的执纪问责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地生根。

廉洁是从医之本、从业之基,节日是考验作风的关键节点。全体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廉洁行医、诚信服务的优良传统,自觉传承勤俭节约、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,以实际行动坚守廉洁底线、维护医院良好社会形象,共同度过一个风清气正、平安祥和、文明节俭的“五一”劳动节。

来源:中共黑龙江省眼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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