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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招募房产共同承租人的公告
发布时间:
2026/07/28
我院就道里区群力门诊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房产共同承租人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共同承租房产概况
我院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竞租了一套房产,租期三年,拟用于开办新门诊。房产的出租方为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,坐落于哈市道里区丽江路3945号、3955号、3965号,建筑面积约1644平方米,地上四层,拟划出部分区域(意向方须现场踏勘,楼层、面积以实测为准)招募共同承租人。
二、共同承租起因
1.便民
完善群力门诊部眼健康全链条服务体系,补齐视光配镜、近视防控配套服务短板,满足群众屈光矫正、斜弱视康复、青少年近视管理就医需求。
2.降本
由于该套房产为整体挂牌招租,且只接受一家为主竞拍人,而开办眼科门诊所需面积有限,为节约成本,我院特招募共同承租人以分担租金。
三、经营用途限定
仅限开展合规视光相关业务,严禁超范围经营:
1.框架眼镜、太阳镜、老花镜等配镜加工、零售。
2.角膜塑形镜、离焦防控镜片合规验配、复查管理。
3.斜弱视、视功能异常康复训练、视觉健康评估。
4.护理液、镜盒、护眼周边合规辅具销售。不得经营美妆、饰品、食品、医美及与眼视光无关业态,禁止转租、分租、转包场地。
四、运营模式
各自独立合法经营,各自获取收益,各自承担房产租金、物业费、水电费、供热费、人员工资等,各自支付给收款方,收款方出具发票。
五、共同承租期限
首个共同承租期为3年。合同期满后,如双方满意,可以继续共同竞拍承租。
六、意向共同承租人资格条件
1.主体资质:独立法人企业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眼镜销售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持有有效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证照在有效期内,不接受个体工商户、联合体投标。
2.经营履历:近3年持续从事眼视光服务,无停业整顿、重大质量投诉、行政处罚记录。
3.人员配置:固定配备持证高级验光师、角膜塑形镜验配师、视功能康复师,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上岗。
4.信用要求: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;信用中国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、严重违规记录。
5.配套能力:自有全套全自动验光、制镜、视功能训练、角膜塑形镜复查设备,可独立完成场地标准化装修,符合医院院感、消防、医疗服务规范。
七、报名及材料要求
(一)报名时间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,工作日8:30-11:30、13:30-16:00受理现场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报名地点
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(哈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)综合办903室
(三)证明材料
1.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.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3.所有材料可以为复印件,一式三份,加盖企业公章。
八、遴选方式
1.报名截止后,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方进行资格审查。
2.医院确定遴选日期,通知满足条件者如期进行现场竞价,底价为70万元/年,每次加价为2万元的整数倍。
3.确定价高者为共同承租人。
4.评审结果在医院官网、院区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。
5.公示无异议后,我院与出租方、共同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。
6.联系人:唐女士 联系电话:13206751525;现场踏勘预约:工作日提前1天电话预约,统一组织实地看场。
黑龙江省眼科医院
2026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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