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招募房产共同承租人的公告


发布时间:

2026/07/21

我院就道里区群力门诊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房产共同承租人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共同承租房产概况

我院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竞租了一套房产,租期三年,拟用于开办新门诊。房产的出租方为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,坐落于哈市道里区丽江路3945号、3955号、3965号,建筑面积约1644平方米,地上四层,拟划出部分区域(意向方须现场踏勘,楼层、面积以实测为准)招募共同承租人。

二、共同承租起因

    1.便民

完善群力门诊部眼健康全链条服务体系,补齐视光配镜、近视防控配套服务短板,满足群众屈光矫正、斜弱视康复、青少年近视管理就医需求。

2.降本

    由于该套房产为整体挂牌招租,且只接受一家为主竞拍人,而开办眼科门诊所需面积有限,为节约成本,我院特招募共同承租人以分担租金。

    三、经营用途限定

仅限开展合规视光相关业务,严禁超范围经营: 

1.框架眼镜、太阳镜、老花镜等配镜加工、零售。 

2.角膜塑形镜、离焦防控镜片合规验配、复查管理。 

3.斜弱视、视功能异常康复训练、视觉健康评估。 

4.护理液、镜盒、护眼周边合规辅具销售。不得经营美妆、饰品、食品、医美及与眼视光无关业态,禁止转租、分租、转包场地。

四、运营模式

各自独立合法经营,各自获取收益,各自承担房产租金、物业费、水电费、供热费、人员工资等,各自支付给收款方,收款方出具发票。

五、共同承租期限

首个共同承租期为3年。合同期满后,如双方满意,可以继续共同竞拍承租。

六、意向共同承租人资格条件

1.主体资质:独立法人企业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眼镜销售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持有有效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证照在有效期内,不接受个体工商户、联合体投标。

2.经营履历:近3年持续从事眼视光服务,无停业整顿、重大质量投诉、行政处罚记录。

3.人员配置:固定配备持证高级验光师、角膜塑形镜验配师、视功能康复师,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上岗。

4.信用要求: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;信用中国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、严重违规记录。

5.配套能力:自有全套全自动验光、制镜、视功能训练、角膜塑形镜复查设备,可独立完成场地标准化装修,符合医院院感、消防、医疗服务规范。

七、报名及材料要求

(一)报名时间
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,工作日8:30-11:30、13:30-16:00受理现场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报名地点

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(哈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)综合办903室

    (三)证明材料

1.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.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
3.所有材料可以为复印件,一式三份,加盖企业公章。

八、遴选方式

1.报名截止后,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方进行资格审查。

2.医院确定遴选日期,通知满足条件者如期进行现场竞价,底价为70万元/年,每次加价为2万元的整数倍。

3.确定价高者为共同承租人。

4.评审结果在医院官网、院区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。

5.公示无异议后,我院与出租方、共同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。

6.联系人:唐女士 联系电话:13206751525;现场踏勘预约:工作日提前1天电话预约,统一组织实地看场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黑龙江省眼科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7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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